第二百三十九章 出乎意料的顺利

爱潜水的乌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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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见说话条理分明,先笼统地概括了自己知道的整件事情,免得没头没尾,让人听不出重点。

    他看见青衫公子缓慢转身,正对了自己,气度出众,难描难言,双手依然负于背后,藏于了自身阴影里,除了修长,再看不出之前如玉般的感觉,恍若只是自己的幻觉。

    “他都说了什么?”孟奇声音醇厚。

    这段时日以来,吕见早就将此事回想多遍,没有思索,直接回答:“金离突至文安,在下很是惊喜,因为自继承家业以来,与四处奔波游历的他们已少了联络,不仅许久未见,书信往来也由于他们居无定所而变少。”

    “那日,在下于家中设私宴款待金离,酒到酣处,他感慨道,‘人生在世,死不要紧,反正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纵使至亲好友,一旦事随时移,也会因为没有希望而渐渐麻木与适应,从悲痛中解脱出来,最怕的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亲朋好友日夜担心,四处寻觅线索,始终处在悲伤、急切和盼望之中,难有欢颜’。”

    “当时我以为这是他闯荡江湖遇到某些事情带来的感慨,并没有太过在意,哪想得到他真的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了。”

    也就是说,金离不是遭遇意外变故而遇害失踪,在此之前,他便有所预感……那他有没有刻意留下线索?若没有留下线索,又是因为什么……孟奇负手静听,青衫随着冬夜寒风轻轻飘荡,衬托得他渊渟岳峙:“你可曾问金离来文安之意?”

    吕见叹了口气:“肯定问过,他言有事路过文安,顺便来看我这至交好友,我那时毫无怀疑,觉得金离不会在这种事情上欺骗我,直接便信了,只追问了一句是何事情,而他含糊其辞,说非是要事,不用担忧,随即岔开了话题。”

    这件事情对金离应该颇为重要,但他又不希望别人知晓……孟奇若有所思点了点头:“当时你可曾注意金离的状态,是满腹心事,还是踌躇满志,或者犹豫不决?”

    “若他表现得异常,在下早就察觉了。”吕见苦笑起来,略一沉吟道,“若说与以往不同的地方,其实有一点,金离原本拙于言辞,不关心蜚短流长,全身心都在苦修磨砺之上,但那日他少见得提及江湖上有名的侠侣们,似乎颇为艳羡,被我嘲笑了一通,说他年岁增长,见识丰富,终于开‘窍’,知道想女人了。”

    这种事情,若是相熟朋友,任谁遇到都会如此作想,不会觉得金离异常。

    是情事纠葛?可什么情事能让金离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孟奇背后流水缓缓,近于枯涸,粼粼波光内露出诸多河底大石。

    难道爱上了不该爱的女人,惹上了不该惹的麻烦?

    “也许金离失踪与情爱纠葛有关,麻烦吕兄查一查他失踪前后文安城是否有这类事情发生。”孟奇语气不急不缓。

    听到吕兄二字,吕见愣了愣,细细打量身前的青衫公子,发现无法判断他的年龄,他面容古拙,有着奇异魅力,气质成熟,像是成名多年的高手,但眉宇之间没有丝毫沧桑沉淀,仿佛还很年轻。

    “事关金离,在下义不容辞。”吕见作为地头蛇之一,打探类似事情比孟奇方便和有效多了,“对了,不知阁下如何称呼?查出结果后如何给你?”

    “不用麻烦,到时在门口放几根烟花,我会亲自来问。”孟奇拿足了神秘高手的范。

    说完,他让开一步,立于岸边林旁,负手看着流水,示意吕见可以离开了。

    吕见没有多问,知道有的高手脾气古怪,不肯被人盘根问底,于是招呼过来吕火等人,步伐沉稳地踏上了石拱桥。

    过了桥,他下意识回头,发现岸边的青衫身影不知什么时候已消失无踪,自己根本连感应都没!

    “金家居然派这等高手来?嘿,金离未失踪前,欲求金家重视而不得,直到九窍才算勉强被高看一眼,慢慢接近夙愿,谁知失踪后,金家反而如此重视,造化弄人啊……”吕见内心感慨道。

    …………

    岸边树林内,枯叶满地,枝头空荡,孟奇步伐神妙,几步就到了一株大树背后,那里摆放着一个儒生用的书箧,上面支着青布,似做挡风遮雨之用,里面藏着“天之伤”。

    流火乃蛟鳞打造,可以如软剑般弯曲,孟奇买了匹配的剑鞘,将它系于了腰间,可“天之伤”不同,没办法一样处理,要么背着,要么放于大包裹或书箧里,否则特征明显的它很容易被人认出,失去易*容改扮的意义。

    之前孟奇顾及神秘高手的形象,觉得背个书箧出现于吕见面前与整体画风不太搭,干脆将它藏于林内,置于自己精神感应的范围中,负手傲立,似与天地相合。

    背上书箧,孟奇运转八九,气质顿时改变,虽同是儒生打扮,可还是有着明显区别,之前乃成熟儒雅之辈,现在则青衫风流,洋溢着朝气和书卷气,向着林外大步而去。

    夜色深重,孟奇直接上了文安唯一的乱葬岗,拿出了一枚赤红色的珠子。

    此乃云中子亲手炼制的物品,以金家之人的血脉为饵,可在方圆三里内让同种血脉的尸骨产生异象,他自己不能前来,将三枚血珠与详细的消息一并寄存于仙迹。

    孟奇来此,正是想靠血珠找找乱葬岗有没有金离的尸体,毕竟若被人杀害,乱葬岗是非常适合抛尸的地方,诸多草木茂盛之处皆有死尸藏着,被挖个浅坑埋下的更是不计其数,臭味弥漫山岗,等闲不会有人前来看是否有被杀之人。

    屏住呼吸,孟奇捏碎了血珠,一道赤色光芒向着四周蔓延,将乱葬岗染上了一层鲜红,更显阴森血腥,可怕至极。

    忽然,远处有道红光蹿起,像是有人在燃放烟火。

    竟然真的有金离的尸骨?孟奇略微愕然,没想到这么快这么轻松就找到了。

    他脚步移动,似乎不沾泥土,从血肉灌溉的长长野草上一掠而过,奔到了红光蹿起的地方。

    这是一片草木特别茂盛之处,显然下面埋有尸体,孟奇右掌一挥,掌风凝聚,猛地将草木掀飞,推开了泥土。

    表层泥土很浅,一掌之后,孟奇便看到了下方的死尸,他已然化成了白骨,身上没有一丝腐烂的布条,而且骨头不全,只得寥寥几根。

    沾染着泥土的白骨正亮起一层血光,昭示着主人的身份。

    粗粗一看,浅坑和尸骨都没有线索遗留,似乎得找精于召魂的高手方能突破阻碍,可金离身死多年,怕是早已魂飞魄散,无法召出!

    “出来。”孟奇突然开口,声音在阴森安静只有犬吠的乱葬岗传得很远。

    咕咚,一株槐树背后滚出了一道人影,破烂毡帽,补丁棉袄,浑身恶臭,乃长期在乱葬岗寻觅尸体身上有用物品的乞丐。

    “大,大爷,饶了小的吧,小的只是看到这边有红光冒出,才过来一探究竟。”乞丐忙不迭地解释。

    他脸庞黑乎乎,满是泥土,让人分辨不出年纪,但从身体和声音判断,至少四十往上,武功低微。

    修炼变天击地大法的孟奇对别人的精神状态变化很敏锐,尤其对方实力远远不如自己的情况下,更是有直窥心灵之感。

    他察觉到乞丐情绪的异常,沉声道:“我还没问,你求什么饶?莫非此地与你有关,做了什么不可告知之事?”

    “你们这种江湖人士不是特别讨厌别人窥探吗?所以我才求饶。”乞丐解释道。

    孟奇冷哼了一声:“但我更讨厌别人欺瞒。”

    他目光锐利,直刺乞丐双眼,让他浑身打了个机灵,猛地跪下:“大爷饶命,小的没做什么,只是恰好知道这具尸骨的来由,看到红光后才贸然前来。”

    “你知道他的来由?”孟奇皱眉道。

    乞丐语速极快:“是,小的每日在乱葬岗游荡,寻找有价值的物品,换取衣物食物等,所以只要有新的尸体来,小的都会去看一看,除非对方身手极高,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埋掉。”

    “那日夜里,小的饥肠辘辘,琢磨着要不要打只落单的野狗吃,忽然发现陈府两名家丁悄悄抬着这具尸体上来,匆匆挖了个坑埋下后仓皇而去,再之后,这具尸体被野狗啃咬,几经变迁,只留下了几根残骨。”

    “陈府?”孟奇沉稳问道。

    乞丐毫不犹豫回答:“陈长庚陈老爷的陈家。”

    怎么会是他们……孟奇顿觉不解,陈长庚也就是个附近出名的人物,像地主员外胜过江湖人士,家族里最强的不过九窍,凭什么能杀掉有所预感的金离?

    …………

    陈府。

    陈长庚哼着小曲,带着贴身护卫,走向最宠爱小妾的房间。

    刚推开房门,他当即愣住,因为桌旁坐着一位脸戴面具,身着玄袍的神秘人。

    他的面具乃是常见的“元始天尊”,目光幽深,正盯着自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