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请个假,今日欠下的25号补。另附些感想

沁纸花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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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觉得剧情比较平缓,写着没什么感觉。过度阶段总是这样子,我就完全打不起精神。

    好像有些朋友转来看正看,在此感谢你们。

    一本书写得长与否好与否的确与订阅有极大的关系。譬如说订阅高会有更好的推荐、订阅高作者一开心就……

    哎,不过这是真的。

    我这个人,比较情绪化。举个例子——

    比如说某天打开word文档要写更新,但是觉得身上懒散头脑也迟钝实在打不起精神没什么兴趣。然后这时候一看书评区看到了评论啊感想啊之类的东西,一下子就有了感觉、灵感就来了。

    听着可能有点夸张有点虚无缥缈,但实际上我这样说出来的感觉的确没有我的真实体验强烈的。

    的的确确是,平淡无奇的日子里我思维也迟钝。而一旦看到了讨论评论之类的东西,灵感和自己喜欢的剧情一下子就来了。

    这一点比较奇怪,我也不知道其他的作者是不是这样子,但我是这样子的。

    网文啊,动辄数百万字,说真的,完全靠作者来想总会有缺憾。

    但是在写作的过程中作者和读者互动,就可以查缺补漏。书写到现在快一百万字,我自己都不清有多少剧情是因为看到书评区有人提出了疑问,我一想才意识到,“啊,的确这样子的,的确可以这样”,然后就改了。

    灵感灵感。我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靠灵感驱动的。所以说,真的,看到你们的评论会有灵感。

    你们都不晓得我每天刷新多少次书评区。

    有时候我是在想着做得“完美”点。这个完美的意思其实是狭义的。比如说想要书里出现的人和妖,都不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个“驱动剧情”的角色。

    所以写到现在会慢慢吃力,要想的时间也多。

    比如说刘老道的相好时葵子,这个女人我要写。但是写她呢,可能和剧情没什么关系。然而不写就会造成“在某某剧情中出现了一下子然后就不见了”这种尴尬的状况。

    除了她还有许多类似的角色。因而会想怎么把这些人,嗯,找个机会,写出他们的状况,同时又不会显得水、显得拖沓。

    这样子才感觉是一个“世界”,而不仅仅是一个“故事”,对不对。

    所以就有些费力。

    也许通过更高的笔力和更精巧的构思可以两全,但目前的确做不到。只能取其一了。

    网文这个东西其实,写作的过程中总要牺牲质量。绝大多数人都要牺牲质量。我算更得慢的,用来想的时间很多。但即便这样子也常常是“这个剧情这样写可惜了,应该有更巧妙的切入点和更好的氛围营造”,可是每天的更新任务就叫人不得不“先这样子吧”——这样子。

    所以我偶尔得断一断、想想剧情的。

    有些朋友说前面几十万字精彩后面不是很精彩了。这个我知道啊……

    因为前面的几十万字,我想了将近一年……

    用大量的时间来构思来想切入点来想整体布局。然后慢慢地到了后来,时间就紧迫了。

    写作这个东西,总是要积累的。写作的过程就是一个消耗积累的灵感、经验、心得的过程。所以现在大致是每天一点点抠、一点点压榨,来保证我自认为还“过得去”的质量。这个没什么办法。

    倒不是我不想多更……

    但多更的问题是,剧情不那么好看了,读者就流失了。短时期内会有较大的收益,但对于长远很不好,在我这里是个涸泽而渔的行为。

    比如说我每天用来码字的时间可能三个小时。其他的时间想一想,也不是在偷懒,而是做一些我自己习惯的、认为对写作有帮助的事情。

    比如说看新闻,看电影,看电视剧。可能你看一整天都只是“消遣”罢了。但不晓得那一刻哪一个情节就有了共鸣脑袋一下子开了窍,然后觉得“哇哇哇哇可以这样写!这样写!”

    ——就是这这种状态。

    的确是一点点压榨出来。

    我记得我写《法师手札》的时候,有一天晚上看电影。是一个好莱坞的战争片。那电影其实不是很精彩,但一下子看到一个镜头——几个大兵在初秋的荒原中搜索敌人,镜头扫过一张蛛网。

    这张蛛网挂在草尖上,上面沾着露水。当时就是“啊……这个有感觉!”

    有了感觉思路一下子打开,就有了喜欢的剧情和灵感。于是在那本书里写了一段一个古代魔法师研究透镜的故事——似乎是这样子的。

    就是这样子——像一个寻宝者一样,每天小心翼翼地找灵感、找写作的触点。不然真地觉得很乏味,自己也不满意。

    写《类神》的时候,菲律宾之战。李真生出双翼抱起一辆重卡飞得很高很高、高到可以看到大地的弧面和黑色的夜空了,然后俯冲下去冲击快要苏醒的“核”。

    这个情节我很喜欢。

    这个情节是来自于《环太平洋的》——贼鸥机甲被背生双翼的怪物带上天空,看到弧形的大地和漆黑的夜空,当时看了这个,觉得很有感觉。

    然后菲律宾之战的大致高潮剧情,都是在围绕着这么一幕来。

    实际上写《类神》我当初最想写什么呢……最想写的是“一个原本热情单纯的少年化身成为暴君,坐在阴冷大厅的漆黑王座上静思”——我想要写的这个很有感觉的场面。

    于是后来慢慢有了《类神》这本书。

    而这本《心魔》……想写心魔是因为“高冠博带在风中激荡”,是因为这样的感觉。

    所以对我而言感觉很重要,我是个灵感型作者,很脆弱,需要大家的呵护和娇惯(雾)……

    网文界还有句话是“就像厨子不能等有感觉了再做菜、作者也不能等有感觉了再写作”。其实这个比喻一点都不恰当。把“写作”换成“练字”还差不多。

    写作这种事……需要灵感和构思的呀。

    哦,当然以上并不是为自己开脱。你们看,我写了这么久这本书还没有出现长时间断更,哈哈哈哈,我也很勤奋的。

    不知不觉写了2000多字。可见啊……

    脑子里有想说想写的,写起来就真的不费劲。我的写作最高时速是一小时四千六百字。但是绝大多数时候都不可能这样快——手够快了,但思路没那么快的。要想很多东西。

    好了,不多说了。

    今晚做了照烧鸡肉饭。

    做法是这样子的——

    你先去买一口平底锅,就是煎锅。

    然后买鸡腿肉、去掉骨头。或者鸡胸肉也可以的。

    买回来洗干净了,用一点盐、一点酒(没有就料酒吧)、一点胡椒粉腌上。

    腌之前,记得用菜刀狠狠地把肉拍松,还可以在肉上戳几个小口子好入味。

    这样子腌半个小时。

    接着做照烧酱。有些超市里有卖,那就很简单了。如果没有卖的,比较正宗的做法是糖(蜂蜜最好)、酒、日本酱油,调成你可以接受的口味。

    但是日本酱油也未必有,所以比较居家的做法是生抽、老抽、糖、料酒,调成一碗酱汁。

    接着平底锅放少许油——油一定要少,不然收汁了不好看——把鸡肉放上去煎。你喜欢柴一点就小火慢慢煎,喜欢里面嫩一点就中火煎。

    等到鸡肉两面都金黄微微焦了,倒进调好的照烧酱汁。

    中火收汁,过程中翻一翻面,叫酱汁雨露均沾。

    等锅里哗哗冒起浓郁的泡沫了,就关火。可以直接吃,也可以用刀切成片再装盘。锅里剩下的酱汁浇在上面。

    再配一碗白米饭,味道很棒。

    啊,真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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