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你爱我吗(芭莎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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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爱我吗(小说)张宝同2016.8.9

    2.公主芭莎

    第二天,莱昂依然还是那么忙,从早上起床后,他就帮着打扫餐厅和厨房,直到中午王室盛大的宴会开始时,他又忙着给餐厅里上菜。一次,他给餐厅里上菜时,正好赶上夏洛特公主和费利克斯王子在向前来参加宴会的客人们祝酒。其实这时的夏洛特公主已经继承了王位,成为了卢森堡大公国的女大公。她十分地年轻,好象只有二十二三岁,穿着无比华丽的长裙,戴着金色的王冠,极其地漂亮,无比地高贵。甚至比那埃及艳后还要高贵和漂亮。而她的那位夫君则穿着军人的服装,挎着一把长剑,显得十分地英俊威武。前来参加婚礼的人要么是王室成员,要么是这个国家的高官显贵。他们足足有四五百人,把整个王室宴会大厅挤得满满的。他们一边喝着酒,一边在为这对卢森堡大公国的最高贵和最有权势的夫妇的婚礼在祝酒和祝福。

    但是,莱昂最想看到的却是那位叫芭莎的女孩。可是,他把整个餐厅都转遍了,都没有看到她。于是,他就问那位他的表叔克拉伯特。因为他一直都在王室御厨里做雇工,对王室情况多少还是比较熟悉。他的表叔对他说那个女孩只是费利克斯王子家的一位远房亲戚。因为父母双亡,无人照管,就寄养在费利克斯王子家。听着这话,他心里难受了好一阵,觉得她父母双亡,也和他一样可怜。

    这一天特别地忙,莱昂几乎没有离开过厨房,碗盘堆积如山,洗都洗不完。因为手上包着棉纱洗碗时不方便,所以,莱昂早早就把包扎给揭下了。但是,莱昂还是感觉手上的伤口好了许多。但是,到了下午之后,等他把那些堆积如山的碗盘洗完之后,马上就感觉轻松多了。因为晚上是宫庭舞会,王室不用为客人们提供晚餐,也不会有那么多的碗盘要他洗了。

    莱昂吃过晚餐,便坐在厨房里的一张餐桌旁边。虽然在厨房的对面是王室的宫庭舞会。那里灯火辉煌,美妙幽静的音乐不时地从那里飘来,但莱昂对音乐和舞会并不感兴趣。他在等待着芭莎的到来。

    没过一会,芭莎就过来了,手里还是拿着那些纱布和药物。她一来,就把莱昂手上的伤口看了看,然后皱着眉说,“怎么还没好呢?”

    莱昂说,“其实已经有点好了,可是,我又洗了一天碗盘,所以,伤口又感染了。”

    芭莎知道他必须要干许多的活,所以,也没有责怪他,然后,就很细心地开始给他包扎伤口。而莱昂则偷偷地从冰柜里拿出一些冰激凌来给芭莎吃。他知道芭莎很爱吃这种冰激凌。

    可是,她平时却吃不到,因为这种冰激凌是用来招待十分尊贵的客人。而从厨房的冰柜里偷取这种食品对莱昂来说却是非常地方便容易。所以,他就用这种方式来招待芭莎,来博得她的好感,让她高兴。因为厨柜里有很多的冰激凌,而且,晚上也不会有人进到厨房。

    芭莎确实非常喜爱吃冰激凌,吃完冰激凌,就很高兴,开始给莱昂讲起一些有趣的故事。那天,她给他讲的故事是《白雪公主》。故事让他沉浸在美妙的想像中,置身于美丽传奇的故事情节中。所以,晚上睡觉时,他激动地久久不能入睡,他想,难道她不就是白雪公主?因为她是那样地美丽和善良,就和故事里的白雪公主一样。

    因为她每天都能给他带来惊喜和快乐,所以,和她在一起就成了他每天期盼和向往的时刻。尽管他每天都很忙,但他心中非常地快乐,因为他心中一直在盼望着晚间的时分,那时,他就可以和他心中的公主在一起了。

    芭莎不但会说德语、法语、比利时语,而且还会说英语。这让莱昂非常地佩服。于是,他就问她为什么要学这么多的语言。芭莎先是把卢森堡大公国的历史给莱昂讲了一遍。她说,“我们这个国家在公元前50年是高卢人的居住地。到了公元400年被日耳曼部族侵占,后来又成为法兰克王国和查理帝国的一部分。到了公元963年阿登伯爵西格弗里德将整个国家统一起来。但在15到18世纪又先后被西班牙、法国和奥地利统治。我们国家1815年才被欧洲维也纳会议决定为卢森堡大公国,由荷兰国王兼任大公,同时又为德意志同盟成员。1868年卢森堡大公国开始实行君主立宪制。直到1890年之后,卢森堡才彻底摆脱荷兰国王的统治。”

    接着,她又说,“因为我们国家是个非常小的国家,曾被许多邻边的大国所统治,所以,我们所使用的语言也就有好几种,我们的官方语言是法语、德语和卢森堡语。法语用于行政、司法和外交,德语则用于新闻报刊,而我们自己的卢森堡语却只用于民间。其实我们的卢森堡语也是德语的一个分支。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卢森堡人能说好几种语言。”

    听着芭莎小姐的这些话,莱昂就慢慢地明白了许多的道理,其中的一个道理就是为什么他们的国家总是要与邻边的大国和亲,原来是为了保护他们这个弱小的国家不被别的国家吞并和欺辱。这让他的心中开始有了一种民族的忧患感,也让他懂得了他们这个国家的人为什么要学那么多的语言,就是为了提升生存能力。于是,他就要芭莎教他学英语。因为有许多有知识和有文化的年轻人都在学习英语。

    到了晚间,他们两人便一边吃着美味的冰激凌,一边开始教学英语。芭莎的英语说得非常好,因为她小时候就曾跟着一位从英国来的家庭教师专门地学习过英语。那位英语教师一直教了她三年的英语,所以,她可以很自如地跟英国人交谈。可是,自从她的父母因车祸去世后,她就不再能跟着那位老师继续学习英语了。但她仍然在卢森堡皇家中学里学着英语。

    莱昂因为家穷,并没有上过多少学,但他很聪明,芭莎教的内容他能学得很快。因为他本身就会一些法语。而法语和英语在许多地方都是相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