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弄死她

泡芙小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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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奶奶还真的不想活了,不过你们老大都舍不得杀我,你们这些小喽啰先动手就是找死!”

    我盯着他们,恶狠狠的从牙缝里缓慢挤出几个字,以便让我的语气听起来更有威慑力。我把挑衅着目光落在那个离我最近的格子衬衫上,按照阿东教我的,不停的寻找动手的最佳时机。

    “老大舍不得杀你?老子先替老大教训教训你!”

    那个家伙一听我说话顿时火了,上来就想一巴掌。

    打一个女人一般情况下直接KO有点儿残忍,况且我声明在先南天都舍不得杀我,那些小混混多多少少有些忌惮,所以,对于这些人来说要教训我,打脸是最好的选择,既能起到羞辱震慑的作用,又不至于太没风度,就算以后南天真的追究,也不会把他们怎么样。

    我心中一声冷笑,这个家伙,正合我意!

    看着他抬手过来的时候,我左手一个格挡,右手趁势抓住了他的胳膊。

    如果我是个男人,我可以扭着他的胳膊一绕,然后再在他的脖颈后来一手刀,这人说不定就立刻玩完了,可我是个女人,我没有那么大的力气,所以,我绕到一半,就直接上真刀了。

    南天转交给我的那把刀我可是一直随身带着呢。

    那个家伙刚开始没有意识到我的刀抵在他的脖子上,被我一拧,还想反扑,我一惊,手下意识的一用力,那个家伙的脖子顿时鲜血淋漓。

    他啊的一声惨叫,抬手抹了一把,身子竟然一软,直接倒了下去。

    我去!

    我狠狠的踢了他一脚,没想到干黑社会的也晕血,南天究竟是怎么招的人?这样的人带到战场上不是找麻烦吗?

    “敢杀我哥?今天老子跟你拼了,兄弟上,干死这娘们!”剩下的一个混混一看自己的头目倒地,顿时眉目一凛,袖子一挽就要上来揍我。

    我想跟他们解释,这个家伙没有死,只是晕血,我那一刀充其量也只是割破了他一点儿皮,再说就算真的割到了颈动脉,他也要抽搐一会儿才能死,放着这功夫打我还不如叫辆救护车。

    可是这两个家伙急红了眼的,有醉醺醺的,根本不可能听我劝的样子。

    眼见那两个野兽一样的男人嘴里低吼着扑上来,我想把那个倒地的家伙拉起来做挡箭牌已经是不可能了。

    该死的,这次真是失算,早知道这家话这么不经折腾,我就换一个下手了!

    不过还好,剩下的那两个家伙的手里都没有武器,我见他们扑来,身子一矮,一滚,顺利的从他们的魔爪下躲避了过去。

    一个家伙冲的有点儿急,一脚绊倒在同伴的身体上,结结实实的摔了个狗啃泥。

    另外一个倒很是灵活,见我躲开,立即一跳,过来用有些肥硕的身体挡住了我的去路。

    我拿着刀,在他的面前比划着,那个家伙的眼神也跟着我的刀尖转来转去,我上期那,他就退后,他上前,我就跳开一步,一时间,我们陷入僵持状态,谁都不敢贸然上前。

    他虽然醉眼朦胧,对危险的最起码意识还是有的,但是他的清醒好像也是那么一会儿的功夫,很快,他对这种躲来躲去的游戏似乎厌倦了,抬起手来像猩猩一样重重的拍了自己的胸脯一下,啊的一声大叫,庞大的身体直接扑了上来,根本不介意会撞上我的刀。

    “该死的娘们儿,晃得老子眼都花了,为了兄弟,老子要跟你同归于尽!”

    同归于尽?

    我什么时候竟然把他的血性激上来了?

    我迅速的一闪。

    其实我并不想杀他们,我只是想借他们找到南天而已,如果他们直直扑上来,我的刀正好切进他的腹部,到时候如果不想让他死,我还要去找救护车比较麻烦,所以,我一闪,接着一个侧身,那个家伙顿时也结结实实的摔了下去。

    我正在庆幸没被他抓住,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扯住了脚。

    低头一看,竟是刚才绊倒的那个家伙,他看见我看他,眯着眼睛嘿嘿的一阵冷笑,“小妞,跑不了了吧?”

    他的手用的力气很大,我挣脱不了,干脆抬起另外一只自由的脚,重重的踩了上去。

    那个家伙一声惨叫,顿时松开了手,口里却还在叫嚣着“兄弟,干死她,干死她,别让她活着离开!”

    其实,我真的低估了他们醉酒的程度。

    这句狠话传到那个摔倒的巨人耳朵里不知道演绎出了什么意思,那个家伙竟然趁我站立不稳的时候爬起来一下子拖住了我的裤子,我被他用力一拉,一下子摔到了他的怀里。

    如果他清醒着,他肯定会在这个时候给我致命的一击,可是他没有,他的手竟然直接伸到了我的衣服里,想要撕扯什么东西,撕扯了半天也没有找着。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我拿起刀,一下捅在了他的身上。

    我被他压着,也不知道究竟捅在哪里,他闷哼了一声,我趁势一下推开他,从他的重压之下滚了出来。

    那个叫嚣着要干死我的家伙一见同伴受伤,眼神都直了,咕噜一下爬了起来。

    “我咬死你,贱货!”

    他张着手,张着嘴,就像我扑来。

    我才不会等着他来追我呢,撒开腿就往人多的地方跑。

    那个家伙跑着跑着就慢了下来,我跑了三天街以后,那个家伙就不见人影了。

    我停下来,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心想多亏当时阿东对我的负重越野训练,否则我早被那个家伙抓住了。

    整件事情有惊无险,我的目的也算达到了,这件事情一出,我这个孤家寡人在G市的混混里肯定出名了,想不惊动南天都难。

    我的身上还沾着那个家伙的血迹,腥臭腥臭的,我觉得难受,就找了一个垃圾桶,在里面找了几件还算合身的衣服换上,把带血的衣服一扔。

    我想回到旅店去洗个澡,可是刚到门口,就看到一大群人正手里拿着家伙等着我。

    那些家伙一个个胳膊上纹着青龙白虎,脸上不是伤疤就是血迹,看起来凶神恶煞的,我一看不好,扭头就跑,没想到这一跑,突然撞到了一个怀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