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四章敬礼

贰拾柒V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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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反射在公安局门口那个巨大的警徽标志前熠熠生辉,直晃的我目眩神迷。

    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和三岁女孩被烧成一团的小小尸体闪烁在我的脑海里。

    脱下警服已经十年有余了,我一直不曾忘记警徽的模样,国徽,盾牌,长城,松枝组成了它的整体图案。

    当年刚入警校的第一堂课,陆铭便给初生牛犊的我们讲解了警徽的意义,“国徽是说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祖国的荣耀的使命,我们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盾牌是人民警察的象征,表明我们保卫人民群众的神圣职责,长城是祖国和人民对我们的殷切期望,人民的警察是人民的长城,松枝象征着警察该有的品质和战斗意志。

    我想你们现在以后都牢牢记住这些,哪怕将来有一天你们不再是警察,希望那时你们也不要给头顶的警徽抹黑。”

    陆铭当时在我心中是那样的崇高,或者更像是高高在上的偶像。如今他义正辞严的声音犹在耳畔,可他的人却早就化作了朽骨一堆,不止陆铭,当时那个站在他身畔意气风发的学长,卢俊也已死去二十五年有余了。

    在捍卫荣誉的这条路上,他们都背离自己的初衷走进了岔道。想到这我心情沉重起来,当初我跟吴知厄是那么的要好,他最终也走上了老师师兄同样的路,而我也因为种种原因主动脱下了警服。那是我一生唯一后悔的憾事。

    就像宗教徒面对神佛一样,我对待警徽也有着特别的感情,自从离职以后,我面对它是总有一种负罪感,总觉得自己没有资格站在它的面前。

    此刻我想通了,这一路这些年我吃了很多苦,一身都是伤,更是遭受过爱情亲情友情的背叛,我却始终不曾后悔坚守当年那个顽劣却固执的少年的初心。

    想到这我心情激动地对着庄严的警徽恭谨地敬了一个礼。

    从警十七年,脱下警服十年,我也只不过是换了地方,追求自己恪守的东西而已。

    有着同样的遭遇的孙想看着我,他也红着眼对着那警徽执了个标准的礼。

    “你们这是干嘛?”陪同在我们身边的民警小刘不解地问。

    个中心酸怎么能够对外人道呢,我和孙想相视一笑很有默契地异口同声道:“在发神经。”

    这时骆利民已经开着警车从停车场出来了,他招呼着我们上车。

    事发的网吧叫极速,位于十九中后面的挑水巷里,因为取得营业资格老,一直没有被取缔。但规模小的可怜,只有三十多台又老又旧的机器。

    平日里的顾客都是中学里贪玩的孩子们。随着电脑的普及,那种老旧网吧的生意自然只能用门可罗雀来形容。

    挑水巷的历史并不比这所城市来的短,相传在这条建在长江边的城市建立初始,人们便在挑水巷边取水。

    昔日它是辉煌的,掌握着整个城市的取水问题,住在江边的人也无疑是幸福的。可千年过去了,整个城市在高速发展,取水不再是难题。挑水巷成了落后,肮脏,老旧的代名词,为了市容和交通,拆迁重建一直在规划,可惜还没有来得及执行便出了这桩大事。

    挑水巷的巷口很窄,只有两米的样子。我们并不算大的警车也没法通过,停在巷口,徒步走了进去。

    在巷子中央便是那间出事的网吧,它是一栋只有一层的中式建筑,在这座日新月异的城市里实在矮的可怜,就算在这,这条老巷子的房子也普遍有两三层。

    站在急速网吧门口,迎面而来是一股焦臭的味道。网吧被烧变形的卷帘门被消防员们砸扁遗弃在了一旁。

    一个年轻的警官正站在门口抽烟,他是留在这保护现场的。

    骆利民走过去跟他说着什么。

    我和孙想则在小刘陪同下进入了现场。因为看过照片我大致知道尸体分布的位置。

    网吧里面采光极差,地势又低。救火留下的积水两天过去了,仍旧留在现场。

    那肮脏的污水已经淹没了我们的鞋面,不大的网吧大厅里,所有电脑桌都烧的只剩下一堆铁钉了。电脑的屏幕还有机箱也扭曲变形的横躺在地上。

    到处都是黑灰,和难闻的味道。

    在前天夜里这便是人间地狱,有八个人被关在里面被活活烧死。

    我在现场的积水里艰难地走着,这儿的地砖也已被烧裂了,露出里面凹凸不平的地面。越朝里走地势越是低洼,积水最深的地方已经快到我的小腿上了。

    我随手在污水里捞着火灾遗留下来的东西,也许一颗铁钉,一块木板都有可能事关重大。

    孙想年轻也性急,他迈步淌着水直奔胡瑞发出事的房间。

    小刘劝我:“这儿东西我们都检查过了,留下的都是没用的东西。”

    我摇摇头,只是自顾自地摸索着,有一点可能都不能放过是我的行事原则。

    这时我注意到一个有趣的事,在网吧收银台的残址便有一个展示柜,但是里面除了一些烧焦的塑料外,一个易拉罐都没有。

    但凡卖饮料的地方,不可能不卖罐装饮料,啤酒,凉茶,可乐,这都是畅销品啊。没理由这些都不补货的。

    我重新回到门边,这儿有个广告牌子的架子,只是上面的木头已经被烧尽了,写过些什么已经不得而知。

    我开始仔细回忆起尸体分布的情况,一共有六具尸体,全部都为男性。

    包括那个小孩在内,他们都在靠近门一到两米的区域内,死者们当时抱在一起,应该是人在恐惧下的本能反应,他们并没有立时被烧死,但是那时火已经起来了,所以都在想弄开门来。

    那么有一点可以肯定,火源肯定不是在门口的位置。

    而令我不解的是最为高大的那具尸体,倒的位置却是最远的。

    众所周知,逃生的时候身体力壮的人总是能第一个冲出现场,没理由他连一个孩子都争不过的。

    这是我重回现场得到又一关键的信息。

    正在准备发动骆利民也一起在浑水中摸垃圾时,那孙想在胡瑞发遇害的房间里大喊着:“老魏快来啊,我发现这儿有一个出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