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红颜

缚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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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长长吐出一口气,他目的越来越明显,想要招安我。我唯一吸引他之处就在于我是周逸辞床上的女人,周逸辞会防备所有人,唯独不会防备我,他不是不会,而是不能,难道一个男人连睡觉都要提心吊胆吗。他脱了衣服躺在我身边熟睡那一刻,就意味着他对我是信任的,他不认为我有朝一日会握着一把匕首露出狰狞的獠牙,与他最初认识的程欢背道而驰,他对我仁义,我就不会背叛他。

    我装聋作哑卖糊涂,“眼前哪条是明路,我看都看不透。”

    “为什么不能,人总要为自己谋个最好的营生,不然这辈子踏实得了吗。”

    他说完这句话从椅子上站起来,我听到嘎吱一声,他缓慢逼近我,一步步走得格外沉稳,我竖起耳朵听由远及近的脚步声,在距离我半米不到的位置倏然停下,我不敢回头,我知道我回头就能看到他清晰无比的脸,傅惊晟那张脸好看,但配上那双眼睛可不是谁都有勇气看的。

    我不转身,他却主动绕到我面前,他比我高出许多,他宽阔的身影完全将我笼罩住,吞噬在一片黑暗的阴影下。

    他身上气场没有周逸辞强大,但比他更看不透,傅惊晟很会将自己最无关紧要的一面展露给外人,而将最至关重要的东西包裹一层茧,茧丝是风流,是温和,是放汤。

    他的真面孔藏匿很深很深。

    大约在滨城除了周逸辞,还没谁能玩儿得过他。以周逸辞的狠绝,不会留傅惊晟到今日,显然他做不掉。我希望是我多想了,他们只是有一丝利益上的纠葛冲突,但无伤大雅,周逸辞稳居江北第一把交椅,掌控了整座城市的江湖风云,傅惊晟作为辅助,有他无可替代的睿智,他是贪,可他也没我想得这么贪。

    我仰面看着眼前的男人,他与周逸辞有太大区别,他五官柔和,并不刚烈坚硬,鼻梁是圆润的,鼻尖起伏得很温柔,两枚眼角处有红色印记,他在阅览东西时候会戴眼镜,我见过他戴眼镜的样子,隔着很远,他出电梯,我拐入楼口,擦肩而过中的匆忙一瞥,那样的傅惊晟更加斯文绅士,像一个百无害处的慈善家,聚焦了这世上一切光环与仁和。

    他唇不薄,唇形饱满好看,搭配这张总是含笑的面孔,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坏人,可能我太敏感多疑,在场所混久了看谁都有问题,怕被坑,怕被咬。

    傅惊晟居高临下俯望我,在我拿不准他要做什么时,他忽然柔声问我,“你在江北工作了两年。”

    我点头说是,他又问,“混得好吗。”

    这明显是明知故问打我的脸,如果我混得好,至于被经理这么不待见,在包房无缘无故挨了打,她连面儿都不露悄无声息就溜了吗。我尴尬不语,心里挺沉闷,索性低垂着眼脸。

    他觉得有意思,“知道为什么混得不好吗,既然踏入这个圈子,没人想被甩在后面。”

    他说着话忽然摊开手掌,将掌心置于我下巴尖儿上,把我整张脸都抬起来,我惊诧于他对我动手,可他没太过分,点到为止的触碰我,就为了让我抬头和他直视。

    他左右偏头打量我片刻,“五官精致,容貌清秀,在一群浓妆艳抹的女人堆里,早该脱颖而出,怎么被埋没得脸头发丝都露不出,没想过原因吗?”

    我紧抿着嘴唇,身体微微后仰想要躲避他滚烫的温度,他指尖带着烟酒味,很浓烈的气息。

    他手很细嫩,厉害的的人大多有一双粗糙的手,越是位高权重越是沧桑茧厚,这都是真打真闹拼出来的,谁也不可能在变化莫测的江湖里一步登天,傅惊晟的地位和他的经历明显不符,我由此断定他家世还不错,没受过太多苦。

    周逸辞靠着不怕死的蛮横与过人本事在滨城开天辟地混到这个地位,傅惊晟则原本就不是善茬,一门心思要称霸垄断,却被他横压了一头,自然不甘这个倾斜的局势。他们私下也许树敌已久,可碍着共同利益不得不曲意逢迎。

    “如果不是周逸辞将你藏起来,嫌弃你身份肮脏丢了他颜面,人前如同陌生,这场所还会有谁把你当作空气吗。陈红最势利,她捧何曼捧上了天,可她踩你们也踩入了泥,周逸辞明显不把你当成什么,他的不予理会给你带来多大的灾难,他既不允许在包养期间你被客人触碰,又不愿为你撑腰让你平安无虞,这样不对等的交易,你以为你能握住多少利润。他并不能长久支援你,举手之劳的事他都不肯做,你还抱有什么贪婪的幻想吗。”

    他说完手指顺着我下巴掠过喉咙,最终停顿在我被抓出红痕的锁骨上,“场所里死了个小姐,她下场很惨,可她的今天,谁又能保证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事实衍变出的真理告诉你们,依靠男人不如依靠自己,别人的强大会吞噬你,你的强大可以保护自己也可以吞噬掉别人。为自己姐妹报仇无能为力,为自己博得名分无能为力,对于以后的路怎么走还是无能为力,完全依附在情爱交易上,不悲哀吗。”

    傅惊晟这番话把我震得五脏六腑都颤了颤,犹如五雷轰顶,这道理我自己想过,想过不止一次两次,可当别人真切直白的指出来,将我骂得无地自容惊心动魄时,我仍旧有些难以平复和控制的震荡。

    我微微勾了勾唇角,“傅总的意思,能帮我做到我做不到的事吗。”

    他挑了挑眉毛,两只手插在口袋里,沉默望着我。

    我低头笑出来,笑了很久,我故意发出很大的笑声,“我很希望我是傅总口中的程欢,能攀附上那么大一段高枝,可惜您找错人了,同名不同命。我不是周先生金窝藏娇的红颜,傅总这样的身份,会看上个下贱的小姐吗?”

    我对自己毫不遮掩的侮辱亵渎让他眉头一蹙,他抿唇不语,我不再大笑,用力挤了挤眼泪,用手背擦掉,“如果我有机会爬上周先生的床,我一定会反复掂量,哪条路对我最有利。眼下我得先糊弄饭吃,喂饱自己,蚂蚱我还吞不掉,怎么敢奢望吃口鲍鱼。”

    我说完朝他说再见,在我经过他旁边拉开门要出去时,他声音低沉说,“聪明人该知道今晚的事怎样处置。”

    沙沙的声响传来,他转了个身,我后背火辣辣的,好像被一缕视线刺穿,他耐人寻味说,“真真假假,你我都清楚。没关系,随时欢迎来与我分享鲍鱼。”

    我默然片刻,一声不吭狠狠甩上了门。

    我回到别墅本想赶紧洗个澡,在身上被刮红肿的地方抹点药,等周逸辞从他老婆那里回来,肯定要和我做,被他看到这些,我怕他觉得扫兴,我能吸引他的也就这点东西,我不敢留下一丝瑕疵,他一旦厌恶,我好日子也到头了。

    在我弯腰换鞋时不经意透过两腿间看到了站在阳台上逗鸟的周逸辞,我怔了一下,迅速直起身体,呆愣在原地。

    阳台没点灯,只有一点客厅渗过去的光,和外面的丝丝月色纠缠在一起。

    他穿着蓝白色毛衣,灰色的居家裤,背影高大而温暖,这个颜色让他看上去真美好,不冷漠也不暗黑。

    他右臂伸在半空,拿着一个盛放鸟虫的钵盂,正往笼子里加食饵,那鸟儿我住进来时就有,保姆说是周逸辞的心爱之物,浑身羽毛特别漂亮,不是常见的品种,周逸辞把它豢养在金丝筑成的笼中,足见他有多喜爱。

    他只要回来就会逗两下,鸟儿平时烦躁,脾气暴戾,别人靠近不得,唯独周逸辞面前它很老实,温顺乖巧。

    鸟兽都欺软怕硬,何况这人呢。

    我没想到他在,这才走了几天,他告诉我至少在家里住一星期,我满打满算今天也不该来,我回过神后本能问了句,“周先生不是在陪太太吗。”

    他慢条斯理捻手指,将上面潮湿咸腥的虫粉拭去,笼子里的鸟儿吃饱喝足抓住桅杆抖落一身的毛,在朦胧月色下,像一只艳光四射的彩凤凰。

    周逸辞将钵盂搁置在窗台上,他转过身来,掏出方帕擦手,似是不经心说,“不期望我回来吗。”

    他这话吓了我一跳,我立刻否认说,“这是周先生的家,您是我的天,您回来我当然高兴。这几天我朝思暮想都是您什么时候归来。”

    他饶有兴味的眼神在我脸上探究扫过,“想要我从妻子处赶快回来陪你。”

    我又是一怔,我发觉今晚不管我说什么都是错的,不盼着他是我水性杨花贪图钱财,盼着他是我与妻子争宠献媚不安分守己,我只好说了句,“您懂我的意思。”

    他大笑着哦了一声,随手扔掉方帕,它荡出去与垂地的纱帘纠缠搅拌了片刻,随后轻飘飘坠落于地。我盯着那块手绢上的一枝墨梅,那是后来纹绣上去的,针脚有点不娴熟,但不妨碍观赏,周逸辞不喜欢装饰物,他使用的衣服和帕子都是纯色,从来不添加任何花纹,哪怕条纹也不行,所以这帕子改头换面让我有点惊讶,而他没有扔掉还揣在口袋里用了一次,更让我惊讶,这已经算他打破了原则。

    他从阳台里走过来坐在沙发上,我脱掉身上大衣招呼保姆切姜丝熬黑糖,我进厨房为他熬了一锅祛寒汤,他不喜欢甜食,姜丝口辣,他不会觉得腻。

    我盛在一只小碗里,上面撒了点枸杞,他捧着文件看,也没抬头,只是嗅了下空气里散开的味道,蹙眉让我撂下。

    我看了看窗外没融化的雪冰,“融雪天寒,周先生胃不好,汤是我刚熬的,看在我一点心意上,喝一口。”

    他不忍驳回我的心意,勉为其难伸手接过,他瞥了一眼汤浮面上硕大饱满的枸杞,颇有深意说,“你有想法让我补肾。”

    我脸一红,“您哪里还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