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后山探险--再见,初吻

落落薇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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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分是一种飘渺无形的东西,它可以阳光中沉淀在五彩的花瓣上,纤妍美好;也可以风中凌乱在东西反向的船帆上,惨淡飘零。

    没有相遇时,我们是东西南北独自盛开的一剪梅花,相遇那一瞬间,世界被染红,一起绚烂了整个冰雪冬天。

    我相信缘分,冥冥中让人无法逃避。所以,把最好的我交给你,希望你好好珍惜。

    这是洛淇的第一次恋爱。因为初恋是第一个喜欢的人,所以他,并不是洛淇的初恋。单若兮也不是。

    她的初恋,在初中,那个懵懂的年纪,她默默喜欢了他好多年。

    她不是一个会随便开始一段感情的人,一旦选择了,就会一心一意,做一个合格的女朋友,把她所有的爱都给他。

    如果他不先离开,那么她也会不离不弃。

    都说爱情是一趟列车,提前上车的人往往也提前下车。洛淇不知道她和他的爱情,是不是会先有人下车?是不是能开到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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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他们已经在一起两个星期了,可是为了避免校会的流言蜚语,他们在一起的消息并没有声张,就连凌筱也被蒙在鼓里。毕竟,无论是男干事勾搭女部长,还是女部长勾搭男干事,这传出去都不是很光彩的事。洛淇毕竟也算半个公众人物,她在意自己的名声。另一方面,路云其很优秀,是下一任部长的最佳人选,她不希望这件事给他带来不好的影响。所以,当初洛淇也是顶着很大压力才作出决定的。

    洛淇脱单的消息也是一个礼拜后才告诉舍友的,而路云其连舍友也一直瞒着。毕竟乜也和苏闽都是校会的,乜也还是体育部的干事。他们宿舍还真是人才辈出!

    潭潇雅,惠宁和邱璟听到洛淇脱单的消息时,还以为是和单若兮呢。当知道那个人是洛淇的干事路云其时,所有人都惊呆了。她们都觉得洛淇跟她们开了一个玩笑,直到洛淇把事情的经过都原原本本说了一遍后,她们才相信。目瞪口呆。

    她们怪洛淇不够意思,平时藏那么好她们都察觉不到。洛淇冤枉,因为她也是直到那天晚上才知道的,她也不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舍友们说为了安慰她们受伤的心灵,强烈要求路云其请她们吃饭。路云其答应了。

    于是,洛淇成了210宿舍第一个嫁出去的女儿,路云其成了210宿舍的第一个女婿。

    路云其的性格和洛淇一样,比较活泼,话也多,所以很快便和她们三个熟络了起来,她们都觉得这小伙不错。第一次正式见面,路云其就成功搞定了洛淇的舍友。

    “欢迎成为210宿舍的女婿。”

    “来,干杯!”

    在欢声笑语和玻璃杯碰撞声中,洛淇看到旁边的男生笑靥如花,喝酒上脸的他脸红通通的,像待嫁的新娘。

    他是她的男朋友,第一个和她不只是朋友关系的男生,也是唯一一个。突然觉得缘分真的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瞬息万变,糊里糊涂地就交了一个男朋友,而且已经融洽地相处了两个星期。

    那个她一直等待的白马王子,就是他吗?他会是那个对的人,会陪她走到最后吗?

    这些都容不得她再多想,她现在想要做的只是认认真真过好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

    他们还有好长的路要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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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已是暮春时节,白玉兰路两旁的白玉兰树上,绿叶层层叠叠,脱掉了雪白的舞裙,披上了苍翠的外套。情人坡上,天工湖畔,杨柳依依,随风婀娜;草色青青,没人脚踝。

    可这些,洛淇去年已经看过了,今年的五月,她想领略些不一样的风景。

    A大一面临海,三面环山。学校后山上的树木绿得煞是好看,洛淇已经觊觎它们很久了。

    那日风和日丽,五月的风吹来已有了些许夏天的气息。洛淇和路云其来到后山的入口处,入口在兰溪桥旁,耳畔淙淙的河水像一支乐队吹奏着优美的暮春之歌,歌声在整个校园回响。河水澄澈,倒映着蔚蓝的天空。他们刚来到后山脚下,就被那扑面而来的满山绿色给迷住了。

    当他们缓缓地登上了第一座小山,整个校区已尽在他们眼底。一路走来,踏过了青青小草,赏过了花木灿烂,呼吸了清爽的山风,心情豁然开朗。

    对于洛淇来说,这并不是她第一次爬山,绿树红花,青山绿水乃是她儿时的玩伴。比这好看的山她见过,比这清新的空气她呼吸过,只不过今天,这些平常的树木花草,甚至一颗石头、一粒沙子,都有了特殊的意义,一切都那么与众不同。因为,这不仅是她第一次爬学校的后山,也是她第一次和男朋友爬山,只有他们两个人。

    蓝天白云下,青山绿水间的约会,是她一直以来向往的浪漫。

    路云其牵着洛淇的手,一点点地往上爬,他怕她累着。而洛淇总是喜欢挣脱他的手去抚摸路边的花草,或者捡起一个模样别致的石头,感叹大自然的别出心裁。

    每翻过一座山,他们都会在山顶的石头上坐一会儿,俯瞰山脚的城市。校园变得越来越小,他们走得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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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过第三座小山后,他们来到了一个小村庄。已是傍晚时分,小村庄异常安静,除了几声鸡鸣狗吠,听不到任何声音。没有汽车的鸣笛声,也没有小孩的打闹声。山风吹来夹杂着透彻的萧索,树林里的树叶哗哗作响,就像海边汹涌的波涛,更似从天而降的千军万马。

    小村庄看起来很古老,像一副老旧的水墨画,也像一组黑白老照片。洛淇惊叹在这个灯红酒绿的繁华A都市,也能见到如此朴实无华的农村风貌。路云其比洛淇更惊讶,他可能从来都没有见过如此破旧落后的现实版小村庄吧!

    如果她猜的没错,这里的人家应该都住着空巢老人,子女都外出工作了,迁移到了大城市,只有他们,在这生活了一辈子,不愿意离开。

    走着走着,他们看到一个年迈的老奶奶坐在破旧的门槛上,静静地,好像是在张望。她脸上皱纹此起彼伏着藏不住岁月的痕迹,白如银霜的头发往后随便地挽着,那细小的碎发倔强地伸了出来,在霞光中张牙舞爪。她的眼皮耷拉着,似闭非闭。由于掉光了牙齿而凹陷的干瘪嘴唇,噙着和她一样年迈的孤单。双手互相拳握着环在膝前,远远望去,小小的身体就像一个十多岁的孩子。

    她好像也看到了洛淇他们,眼皮稍微抬了抬,朝他们看了一眼,然后又缓缓地放下眼皮,朝着原先的那个方向继续张望着。

    这时候,从门里走出来一位同样白发苍苍的老爷爷,他的腰佝偻得厉害,骨瘦如柴,双眼凹陷。他蹒跚地走到老奶奶面前,牵起她不再光滑细腻的手,用几近沙哑的声音,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字:“老伴儿,别等了,回去吃饭吧!”

    洛淇呆呆地看着他们,不知不觉眼睛湿润了。她最见不得年迈的老人了,她总会想到自己的爷爷奶奶,他们也在等着她回去。

    从老奶奶的眼里,她看到了苦苦等待,却爱而不得的无尽忧伤;从老爷爷的话里,她听到了两位老人相依相伴,白头偕老的美丽爱情。这大概就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最佳诠释吧。

    就算全世界都离开了你,我还会在你身边;就算所有人都抛弃了你,我会握着你的手永远不放开。

    路云其看出了洛淇的伤感,于是伸手将她深深地揽在了怀里,洛淇把头靠在他的胸膛,深呼了一口气,便继续向另一座更高的山走去,那是这里最高的一座山,他们决定登上山顶。

    “我们也会这样,一直在一起,不离不弃吗?”

    “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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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挂在天边的山头,摇摇欲坠,霞光微芒,天色愈来愈暗。

    当他们吃力地爬到半山腰决定休息一会儿的时候,发现那里竟然是一块坟地,零零散散有很多坟,是很老式的那种,用平整的石头砌成,墓碑上还有密密麻麻的碑文。放眼望去,像一座座石狮子据守在山坡上。洛淇觉得阴森异常,头皮发麻,她从小就胆小。

    一阵风吹来,带着山间傍晚坟地的阴森之气,洛淇害怕得钻进了路云其的怀里,路云其紧紧地搂着她,告诉她别怕,他就在她的身边。

    洛淇当时只有一个想法,如果没有路云其,她一定会瘫软在那里,第二天被搜救队送进医院,如果没有野兽或山贼的话。

    这座山上有很多光滑的大石头,旁边还有一个很深很深的悬崖,悬崖下面是一个峡谷,同样绿树林立。峡谷对面又是一座高山。

    山连着山,就像海连着大地。

    路云其拿起小石子在一块光滑的大石头上刻来刻去,洛淇问他刻什么呢?他说誓言。

    看着他一笔一划用心雕刻着,就像雕刻着他们的爱情,洛淇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和温暖。眼前的这个男生是真的喜欢她的吧,才会想让巍峨的大山来见证他们的爱,让不生不灭、不老不死的石头铭记他们的情。

    这就是所谓的海誓山盟吗?

    “路云其?洛淇”!

    洛淇望着路云其俊俏的脸庞,他的身体和大山融为一体。洛淇跑到悬崖边,对着峡谷用尽生平最大的力气喊道:“路云其,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

    她的声音在峡谷中不停地回响,回响,飘荡到四方,在每座山的山顶,在每一个隐蔽的角落,在山后面的那片大海。

    这一刻,洛淇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喜欢上了眼前的这个男生。她也可以,为爱疯狂。

    “洛淇,你永远也不许离开我!”

    “啊~~~”

    太阳已经落到山背后了,弥留在远处山顶的余温也逐渐散去,远山开始模糊,天上星星点点。

    站在悬崖边上的两个人,衣衫单薄,紧紧相拥。这一刻,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他们两个人,呼吸着彼此的呼吸,心跳着彼此的心跳。如果可以,愿意一直这样相拥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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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他们是打算到山顶看日落的,奈何路途遥远,超乎他们想象。此时,二人才到半山腰,可眼看天色越来越暗,离山顶还有一段距离。他们不约而同地深呼一口气,朝山顶爬去。就算天黑了,也要爬上去。

    越接近山顶,植被越少,也越低矮,遍地裸露的嶙峋怪石,可怜的草儿偷生在狭窄的石缝里,丝毫没有山脚的兄弟姐妹那般茁壮。越往上爬,道路也就越宅,或者说这里根本没有路,因为几乎没有人来这里,你踩下去的每一脚都可能成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古迹。草丛里遍是窸窣的虫鸣,当他们靠近时,虫声就戛然而止。他们必定是害怕生人,才会隐藏自己。

    路云其在前面探路,洛淇紧紧跟在后面,有时她爬累了,落下了距离,路云其就会微笑着向她伸出手。可是每次洛淇都会将他的手扒拉开,她想要凭借自己的力量爬到山顶,享受征服一座高山的快感和成就感。

    终于爬到山顶了,此时的天空已挂起了圆月,深邃的天空像一块硕大的蓝宝石悬在头顶。洛淇突然想起李太白的一首诗便随口吟咏了起来。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站在山顶,天空垂得低低的,感觉一伸手就可以摘到天上的日月星辰。只敢静静地观望,害怕自己一出声,便吓到天上的仙人。

    一层薄如银雾的夜幕笼了下来,将群山揽入怀中,他们看到庞大的校园如今已变得蝼蚁般渺小。校园里灯火璀璨,洛淇能想象得到此时正在教室里上课或者在图书馆自行或者在宿舍追剧打游戏的男生女生,在灯光下红而灿烂的脸庞。她转过头,看着身边的路云其,他的脸和夜色融合在了一起,眉毛看不见了,鼻子看不见了,那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却明亮得犹如两颗发光的夜明珠,直直地照耀着她的世界。

    突然,洛淇猛地被他揽到了怀里,随之而来的是一张冰凉的嘴唇,轻轻地落在了她同样没有温度的嘴唇上。

    世界一片寂静。

    她被吓到了,瞪大着眼睛望着眼前离她不到两毫米的脸,两只黑宝石般的眼睛正深情地看着她,她瞬间害羞地紧紧闭上了眼睛。

    再见,我的初吻!

    路云其的手紧紧地揽着她的腰,仿佛就要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一样。

    她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地感受过一个男生的呼吸,灼热而急促。她感觉就快要喘不过气了,于是她使劲推开了他,喘着气说:“我......我不会接吻。”

    她以为她这样说路云其就会放过她,可事实证明她这样更加激起了他的欲望,他露出无比暧昧的微笑,轻声说:“没事,我教你!”

    还没等洛淇反应过来,那张柔软的嘴唇又再次包裹了她的双唇,她紧闭着双眼,双手无所适从地紧紧抓着路云其的衣角,任凭他的舌头在她的口腔里左冲右撞。

    呼吸?已没有了呼吸!心跳?心跳是什么?

    她不知道如何接吻,只能这么木讷地像个布偶娃娃一样任凭他处置。

    别了,我的初吻!

    初吻在每个女孩心中都是一件特别美好而又无比浪漫的东西,也是她们极其宝贵的东西,就跟初恋和初夜一样,因为只有一次。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路云其的舌头才依依不舍地离开她的口腔,嘴唇触碰,已不再冰凉,而是灼人的火热,像两个滚烫的火星碰撞,鼻子里呼出的都是灼人的气息。

    洛淇红着脸微微低着头,路云其一脸宠溺地笑着说:“你是第一次接吻?”

    洛淇的脸更红了,心扑通扑通乱跳,呼之欲出,双手紧紧握着无所适从,低低地点了点头。

    于是,她的初恋和初吻都没有了!

    她的初吻永远地留在了这座高高的山头,山风、草木、沙石、虫鸟,还有天上的圆月星辰,都见证了它的失去。

    不知道为什么,此时洛淇心里油然而生出一丝难过,或者说是失落。原来初吻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美好,这不是她想要的感觉。她不知道只是因为自己不会接吻才这样,还是因为自己不够喜欢他?

    她的眼眶微热,鼻尖有些酸涩,夜色太浓,刚好藏匿了她的泪光。

    被表白的时候,她哭了;第一次接吻,她又哭了。为什么,对于所有女生来说最美好的时刻,她都会流泪?难道就因为她的名字都有三点水吗?

    原来失去初吻并不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就像一个与自己朝夕相处了二十年的老朋友,在一夜之间被人夺了去,永远地和自己分开,它不会再回来了。

    眼泪在晚风里吹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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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山里驻留了一段时间,无边的夜色提醒他们,是时候回去了。

    山的那边还是山,望不到头,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原路返回,把刚才来的路又重新走一遍。

    所谓上山容易下山难,洛淇忍着脚痛吃力地一步步往下爬,虽然天黑了,还好月光皎洁。

    遇到比较高的坎,路云其就转身抱她,看着他如此关心她,疼爱她,洛淇的心又暖了回来。

    她或许还不够喜欢他,但她只需要时间,慢慢喜欢,慢慢爱!

    他们往下走着,又看到了那块铭刻着两人“誓言”的石头,就像一块纪念碑屹立在半山腰。在月光下,洛淇清楚地看到了那几个字,她的字还是那么好看。

    路过山崖边,那刚刚许下的誓言似乎还在回荡,像一阵风,起起落落,徘徊山间,不生不灭。

    穿过坟地,来到那个古老的小村庄,沿着出村的小路,路云其把洛淇背到了背上。

    这是第一次,洛淇被除了爸爸以外的男生背。她把脸深深地藏在他的背上,此时她已疲惫不堪。

    这个男生,给了她想要的安全感。

    幸福来得太突然,一天之内发生了太多事,感觉好不真实,事情进展得太快,让人心生畏惧。明明在一起才三个礼拜,却好像已在一起了一辈子。这也是快到学校时,路云其对她说的。

    原来他也有这种感觉?是不是和她的感觉是一样的呢?

    或许,他们应该慢慢来。